包括一支长弹夹驳壳枪,一支马牌撸子,子弹若干,2把匕首,一把淬毒短刀,还有绳索,勾爪,蜡烛,地图,罗盘,肉干,炒米。
除此之外,剩下都是一些乱七八糟,不知用途的瓶瓶罐罐,以及几张伪造的介绍信,还有少量的钱票。
最有意思的是,在那个魁梧大汉的脖子上,还搜出来一个磨得包浆发亮的穿山甲爪子。
这玩意一看就有年头了,而且还用黄金镶嵌了爪子的根部,上边凋刻了古朴的隶书铭文,整的相当精美。
杜蔚国心中好笑,穿山甲爪子,看着架势,这玩意分明就是传说中的摸金符啊。
好家伙!自己今天也算开了利市,开了洋荤了,居然有幸一脚踢飞了一位正章的摸金校尉。
杜蔚国手里轻轻的摩挲着油亮的摸金符,啧,就凭这些东西,就可以断定他们肯定就是一伙盗墓贼。
盗墓这个卑鄙且下作的职业,在某些大神的笔下被无限神话了,明明就是盗墓贼。
随便包裹了一件悲情的外壳,就变成了神通广大,义薄云天,有血有肉,还什么合则生,分则死,我呸!
这个行当好像还有很多门派,什么搬山道人,卸岭力士,摸金校尉,发丘中郎将,尤其吹得最神乎其神的(本章未完,请翻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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