开头这句简洁明快,应和当前景物,字也都是最常用的,最适合初学。宝珠便写出来让韦训看,为了让他看清笔顺和结构,故意写得极慢。
韦训立刻将目光凝聚在她葱白似的指尖上,全神贯注看她写字。
禅院空寥的钟声连绵不绝,两人都不出声,一个人默默写,一个人默默看。
宝珠见他愿意学,便一路写了下去,一直写到“万籁此都寂,但余钟磬音”结束,莲华寺的晨钟余音仍袅袅回荡耳边,写完回首观之,觉得在这张卖馄饨的路边摊桌上蘸着露水写的字,竟然比自己以前使用名贵笔墨写得还好,自是非常得意。
再看韦训,他仍是入定一般纹丝不动,屏息凝神盯着她的字迹潜心记忆,直到露水濡湿的痕迹渐渐干透了,他才伸出一指,按着她指尖划过的字迹上认真描写起来。
宝珠在旁观看,越看越是心惊。韦训虽年少,却是真正从会走路就习武的天才,不仅轻功绝顶,内(本章未完,请翻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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